【本报讯】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依法开庭审理。受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团队前往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支持抗诉,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职责。
该案是涉案金额高达375万余元的系列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之一。2023年,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抽调全市各县区检察院10多名民事检察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过大量的阅卷、调查和研判,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该系列案件进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并于2023年11月20日将王某博与刘某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线索交由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
受理该案后,为确保案件“抗的准”,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了民事一审案件卷宗及相关证据,调阅了王某博刑事案件卷宗。此案当事人刘某强因经营医院遭遇资金周转困境经人介绍向王某博借款6万元,但王某博等人却使用“砍头息”“利滚利”“计复息”“更换借条”等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使原本短期周转的资金成为了刘某强无法偿还的“无底洞”。其间,王某博及同伙采取恐吓、辱骂、威胁、殴打的等方式催收,并打砸刘某强经营的医院,搬走其高额医疗设备抵债。因王某博的多种非法讨债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刘某强的正常生活秩序,其不得已更换所有联络方式带着家人远走他乡躲避,这直接导致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一审开庭时无法联系到刘某强至案件最终缺席判决。
办案检察官决定启动民事检察调查权,通过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终于在内蒙古某市找到带着家人务工躲债的刘某强,因时逢当地暴雪天气,办案检察官无法前往询问取证,便于2023年12月18日通过电话录音的形式就该笔借款的产生及后续发展详细询问了刘某强并制作询问笔录,2023年2月20日刘某强将签字捺印后的询问笔录邮寄至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同时提交了一份王某博暴力讨债的自我陈述材料。
经过深入调查取证,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抗诉条件,于12月21日向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12月28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我院提请抗诉理由充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因王某博尚在天水监狱服刑,该案于今年4月24日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再审,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令七里河区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庭审中,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抗诉书,充分表达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并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监督,对保障审判公正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起到重要作用,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上下联动的一体化监督优势。
检察官提示
近年来,因为高利贷引发的借款人被暴力讨债、破产等负面新闻层出不穷。一旦踏入高利贷陷阱,不法分子就会一步步设计将借款人带入巨大的债务旋涡之中,同时伴随着诈骗、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行为,对借款人的人身财产造成巨大伤害。针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需要擦亮眼睛,拒绝以高利贷为代表的一切非法借贷。高利贷通常通过“大耳窿”即: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七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驴打滚”即: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羊羔息”即:借一还二;“坐地抽”即: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等方式增加本金及利息。高利贷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利息过高,造成自己负担过重。一些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还贷,会造成严重的家庭问题。不法分子的借贷套路层出不穷,广大人民群众更应该保持头脑清醒,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到理性消费、量入为出,培养风险意识,提高甄别能力,有贷款需要请选择正规贷款途径,如遇到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请保留借款证据并及时报警寻求援助。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