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20:05:52 · 0 · 作者:admin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50,443.06元,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80,100,000.00元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28,850,443.06元。

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12月14日、12月31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出资认缴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出资额25,150.00万元。公司累计已收回投资25,15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该基金分配股利965.80万元。

2.2015年4月7日、4月29日,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出资认缴方式参与投资基石仲盈,公司出资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公司累计已收回投资12,00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该基金分配股利224.77万元。

3.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签署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协议》、京投公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BS-2商业及BS-3公交综合楼作为抵押物、本公司以持有的北京基石慧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财产份额、保定基石连盈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6.7785%财产份额及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9.3548%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京投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亿元。担保协议约定京投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担保费以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票面金额为基数,年费率为1%。2023年8月15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3京发01”20亿元。2025年2月,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担保费率调整协议》,自协议签署日将担保年费率调整为0.72%,本报告期,公司已支付京投公司当期担保费1,440万元。

4.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担保协议》、京投公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亿元中期票据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京投置地以持有的兴平置业51%股权、京投兴檀100%股权及三河市京投发展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作为质押,为京投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约定京投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担保费以中期票据未偿还票面金额为基数,年费率为1%,且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4京投发展MTN001”) 7.00亿元。本报告期,公司已于2025年1月支付京投公司当期担保费700.00万元。2025年2月,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担保费率调整协议》,自协议签署日将担保年费率调整为0.72%。

5.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协议》、京投公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公开发行不超过13.25亿元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京投置地以持有的兴平置业51%股权、京投兴檀100%股权及三河市京投发展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作为质押,为京投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约定京投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担保费以公司债券未偿还票面金额为基数,年费率为1%,且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2025年2月,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担保费率调整协议》,自协议签署日将担保年费率调整为0.72%。2025年3月4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5京发01”8.84亿元。本报告期,公司已支付京投公司当期担保费636.48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孔令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孔令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孔令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孔令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孔令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孔令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44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同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46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鄂尔多斯公司的其他股东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富公司”)拟向鄂尔多斯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中公司”)转让所持鄂尔多斯公司49%股权及其全部债权,交易条件为以零元价格转让鄂尔多斯公司49%股权、以3,300万元价格转让对鄂尔多斯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北京银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宏公司”)拟向大中公司转让所持鄂尔多斯公司2%股权,交易条件为以100万元转让鄂尔多斯公司2%股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公司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鄂尔多斯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近日,公司收到鄂尔多斯公司的其他股东凯富公司《关于股权及债权转让事宜的函》及银宏公司《关于拟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股权的通知》。凯富公司拟向大中公司整体转让所持鄂尔多斯公司49%股权及其全部债权,交易条件为以零元价格转让鄂尔多斯公司49%股权、以3,300万元价格转让对鄂尔多斯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银宏公司拟向大中公司转让所持鄂尔多斯公司2%股权,交易条件为以100万元转让鄂尔多斯公司2%股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公司49%股权不变。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鄂尔多斯公司的其他股东凯富公司转让49%股权及银宏公司转让2%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越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7201316077

成立时间:2000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49,000万元(实缴48,800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西贸路东科技街北维邦九五梦园七号楼四层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有效期:资质证书有效期);经销建筑材料、五金、电料、房产中介服务;铝制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中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查询,大中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终止或注销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质押及股权冻结权利限制的情形。

(二)关联关系说明

大中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4,869万元,负债总额374,005万元,净资产70,86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53,514.82万元,净利润5,701.59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玉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5528110718

成立时间:2010年03月17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兴胜路130号泰悦府12号楼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鄂尔多斯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非关联方),公司持有其49%股权,凯富公司持有其49%股权,银宏公司持有其2%股权。

(二)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鄂尔多斯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所做出的考量,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放弃优先受让权后,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5-04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参股公司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参股公司鄂尔多斯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两年,不计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

● 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鄂尔多斯公司的其他股东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富公司”)拟向鄂尔多斯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中公司”)转让49%股权及其全部债权,北京银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宏公司”)拟向大中公司转让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公司49%股权、大中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公司51%股权。

根据公司参股公司鄂尔多斯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大中公司、鄂尔多斯公司拟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就鄂尔多斯项目开展深度合作。为支持鄂尔多斯公司重新启动开发建设和持续运营,在大中公司完成股权收购的前提条件下,公司拟向鄂尔多斯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两年,不计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次鄂尔多斯公司新股东大中公司按其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二)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在鄂尔多斯公司其他股东完成股权转让事项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向参股公司鄂尔多斯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两年,不计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因鄂尔多斯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公司向鄂尔多斯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鄂尔多斯公司为公司直接持有49%股权的参股公司,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其委派管理人员,能够对其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玉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5528110718

成立时间:2010年03月17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兴胜路130号泰悦府12号楼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信状况:鄂尔多斯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一定履约能力。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49%股权,股权转让前的其他股东为凯富公司持有其49%股权、银宏公司持有其2%股权;股权转让后的其他股东为大中公司持有其51%股权。

(二)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上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向鄂尔多斯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

鄂尔多斯公司的其他股东凯富公司拟向大中公司转让所持鄂尔多斯公司49%股权,银宏公司拟向大中公司转让所持鄂尔多斯公司2%股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25-0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

1、股权转让完成前的股东

(1)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道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692870380B

成立时间:2009-8-21

注册资本: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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