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拟回购注销262.53万股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将降至10.67亿股

2025-04-29 22:45:45 · 0 · 作者:admin

2025年4月29日,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锦江酒店拟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25,259股,占目前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25% 。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当前减少至1,067,418,804股,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至1,067,418,804元。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锦江酒店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申报方式 详情
申报时间 2025年4月30日起45天内(9:00 - 11:30;13:3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途径 现场、邮寄方式,邮寄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0楼;邮编:200002;联系人:杨劼(董秘室)、朱丽芬(财务部);电话:021 - 63217132、021 - 20375214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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