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22:25:27 · 0 · 作者:admin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企业综合信息服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鸿联九五深耕企业综合信息服务行业多年,是一家以创新智能应用构建智慧服务体系的企业数智综合服务企业,通过长期持续的业务拓展与技术研发,积累了较为成熟的技术、渠道与稳定的客户资源,在业内拥有良好的形象与口碑。报告期内,鸿联九五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深度融入中信集团“五五三”战略部署,加速布局大模型技术应用,推动服务模式向智能化、个性化方向演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数智化转型。依托自主研发的智能交互平台,鸿联九五将生成式AI技术与垂直行业知识库深度结合,通过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自主研发业务平台,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众多企业客户提供包括客户联络中心、企信通、云通信、权益平台业务和数字内容等服务产品在内的全业务流程解决方案。鸿联九五将通过持续强化数据要素应用能力与智能技术底座、AI驱动等方式,在金融、互联网、数字等战略领域形成独特优势,逐步升级成为数智化转型赋能专家。

(二)有线电视网络业务

公司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覆盖湖北、湖南、江苏、安徽、山东、河北、河南7省13个地市,各有线电视项目均采取参股形式与当地广电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对所投资有线电视项目进行运营管理,为所在区域用户提供基本电视节目服务及视频点播、高清影视、有线宽带等增值服务,并依托有线电视网络为政府及企业客户提供配套建设、传输、广告、智慧广电等多种业务。

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所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方沟通,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推动各有线电视项目宽带、集客等业务的发展,推动5G业务落地,通过多样化服务提高用户黏性。公司持续关注广电5G建设和行业发展动向,寻找新的业务合作机会。截至2024年底,公司所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5G用户数已超过840万户。

(三)房地产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国安水清当前重点工作为“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国安·海岸”项目地处海南澄迈盈滨半岛4A级旅游度假区,项目占地面积25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别墅304套,公寓1,366套。“国安·海岸”项目积极贯彻202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做好“保交楼,保稳定”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和销售工作,全面推进完成交房和网签备案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790,866.60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54,418,587.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08,506,581.08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2,925,168.49元。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93,066,704.4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919,826,35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5.3.2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8.1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政策如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当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比例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

1、因战争、各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非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事项;

2、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会计期间;

3、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的判断标准为:公司单项或连续十二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四、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障股东长远利益,公司管理层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减亏增效为核心目标,统筹规划未来战略方向,系统推进主业聚焦、创新驱动、治理优化及市场沟通等重点工作。

1.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强化盈利驱动内核

公司将紧扣实业发展定位,以提升核心盈利能力、增厚股东回报为核心目标,深度融入中信集团"五五三"战略布局,着力打造主业突出、创新领先、盈利稳健的优质上市平台。2025年,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推动主营业务营收及利润实现持续增长,进一步增强核心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品牌价值,为提升投资者回报率筑牢根基。

2.创新赋能降本增效,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坚持将技术创新作为降本增效、提升投资价值的核心引擎,拟持续加大在大模型、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研发投入,加速数智化转型进程。依托中信集团协同优势及自身运营经验,推动运营管理效率提升,同时增强业务创新能力,为公司长期盈利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3.深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市场认同度?

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以更高标准保障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通过建立更高效的内部信息传导机制,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关键经营与财务信息。计划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及线下交流活动等多维度沟通渠道,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度互动,增进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知与认同,为公司市值管理及投资者回报提升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4.完善治理与规范运作,筑牢风险防控与价值保障

公司以提升治理效能、防范经营风险为重点,将继续完善公司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将通过规范治理流程、提升决策效率,有效降低管理损耗与潜在风险,为公司稳健运营及利润可持续增长提供制度保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6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镇宇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飞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飞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立信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4年末合并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15,75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次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本次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5,751.98万元,将全部计入2024年度损益,将减少2024年度净利润15,751.98万元,减少2024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5,751.98万元。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政策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账期内且不超过6个月的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财政与优质国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施工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3、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之子公司使用权资产增加影响。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之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影响。

3、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之子公司租赁负债增加影响。

4、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之子公司管理费用增加影响。

5、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影响。

6、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营联营公司权益法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回国安广视债权款冲减信用减值损失影响。

9、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公司确认无需支付的款项增加营业外收入影响。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之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减少影响。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影响。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影响。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柏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柏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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