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比例达到4%的进展公告

2025-04-29 20:25:59 · 0 · 作者:admin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5-02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比例达到4%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1,031,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4.0295%,已支付总金额为2,470,380,596.6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截至2025年4月25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前两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3年12月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1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1,615,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94%。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1,031,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4.0295%,已支付总金额为2,470,380,596.6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增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使用贷款回购股票需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款专用。公司已新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使用回购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7258742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