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9 12:48:03 · 0 · 作者:admin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茂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主要为各类城市公共建筑提供物业服务,专注于智慧城市公共建筑与设施的运营和管理,通过不断深化研究客户需求、作业场景及服务标准,让客户专注于主业,给客户创造价值和优质服务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五五”战略规划,以基础物业为主、城市服务和创新服务协同发展的三大业务版图,以基础物业服务为支撑,快速发展城市服务、孵化发展创新服务,联动发展。

1、主要产品介绍

(1)基础物业

主要指传统物业服务,为客户提供“四保一服”服务,包括了航空物业、学校物业、公共物业、医养物业、商住物业等细分业态,作为公司发展的根基,是现阶段收入的核心来源,也是创新服务快速孵化的“培育地”和城市服务快速发展的“试验田”。

(2)城市服务

主要指以城市空间运营为主要方向的业务,包括城市更新、资产管理、市政环卫、社区治理等城市服务产品。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在公建领域积聚的经验与优势,在中长期规划中城市服务将作为公司新兴增长极,成为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

(3)创新服务

主要指传统、创新类增值服务与数字化产品,包括了平台运营、增值服务、数据业务、线上经营等细分产品,作为公司战略高地,是公司未来的利润核心来源,将以数字化支撑基础服务及城市服务快速发展。

2、主要业态介绍

五大业态是公司基础物业的主要组成,航空业态及学校业态作为战略引领;办公及公共业态、医养业态规模发展;商住业态协同支撑,共同夯实集团发展根基。

(1)航空物业

航空物业围绕机场航站楼展开各类物业服务,公司航空物业人信守“先做机场人,再做新大正人”的承诺,专研机场物业特色服务,并构建新大正航空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升服务质量。航空物业为客户提供含停车场管理、手推车管理、行李打包、客舱保洁、飞行区及地面航空安全保障等多种航空特色服务。

(2)学校物业

学校物业为各类高校、特色院校及中小学校提供综合一体化后勤服务,包含基础物业管理及与校园生活配套的公寓、安全、学习辅助及师生生活服务等。学校物业秉承“管理、服务、环境”育人理念,以全委托综合一体化后勤服务解决方案的“校园大管家”服务体系,全方位满足师生的多元化、多层次、人性化的育人需求。

(3)公共物业

公共物业涵盖的物业服务类型丰富,涉及城市多种功能体,为不同公共项目提供含“四保一服”在内的各类特色物业服务:如为场馆提供人文体验服务、智能节耗、文化资源管理等,为园区提供资源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智慧园区打造等,为医养提供院感安全、防控、临床支持等。

(4)办公物业

办公物业主要为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商用写字楼等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致力于打造高规格、高品质、高站位的“三高”办公物业典范。办公物业提供含“四保一服”在内的各类政务会议服务、商务接待服务、餐饮服务等办公特色服务。

(5)商住物业

商住物业以商业、公租房、住宅三大物业产品齐头并进的发展模式,全面打造商业购物中心及市场、公租房、住宅的核心服务场景。商住物业在基础物业外,致力推行全生命周期运行方案,针对商业项目,提供整合多种资源的商业运营管理等特色服务;针对公租房项目,提供党建引领下的社区运营服务和弱势群体关怀服务;针对住宅项目,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和邻里氛围打造等满足业主衣食住行的服务。

(二)公司现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商品以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的保洁、保安封专项物业服务和各类耗材为主。公司采购模式以集团集中采购为主、外地分子公司自主采购为辅,在保证供应商相对稳定、降低采购成本和保证质量的同时,灵活应对项目需求。

2、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为主、招标邀请为辅的方式获取客户。公司上市后拓宽了经营渠道,通过收并购、与合作方合资合作成立公司的方式,获取客户的渠道逐步多样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元

注:还原2023年度股份支付853万元回冲的影响后,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口径下降幅度为17.77%。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79%,还原2023年度股份支付853万元回冲的影响后,下降幅度为17.77%。受整体宏观经济影响,物业行业从增量市场转向存量市场,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坚定五五战略方向,在挑战中寻求发展,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在实现营收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受社保及社平工资增长、主动退出低质效项目、公司体系重构与城市合伙人计划等影响,全年利润尤其是第四季度阶段性承压。

报告期内,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稳步推进全国化战略布局与数字化转型进程,加速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落地并深化模式创新以提升经营效益,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同时通过人才梯队建设和服务品质提升夯实长远发展根基。

①全国化战略:布局完成,变革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自2020年启动的全国化拓展的核心战略目标,已完成16个重点城市公司的战略布局,区域市场深耕能力显著增强,业务范围覆盖全国百余座主要城市,成为国内首家完成全国化的公建类民营物企。现阶段,重点中心城市公司团队搭建完成,大部分重点城市形成了一定的业务规模,具备了独立自主发展的能力,为下阶段全国化深耕细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迈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发展新阶段,面对行业竞争加剧的挑战,公司着力能力重构,实现变革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强化矩阵式组织架构,搭建强运营管控模式,明确集团、产品事业部、城市公司矩阵式组织各自的定位与职责。同时根据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及定位,对职能中心、业务单元等进行配套调整,打破组织壁垒,激发一线活力,推动公司整体变革。

③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赋能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系统性组织能力。一是上线 “易呼码”平台系统,初步打通了现有的信息化系统,拉通底层管理系统和业务系统,形成数据互联互通,减少沟通成本,提高效率,在未来以数据驱动经营管理。二是逐步落地“三个重构”:在产品研发上,组织集团优势资源研究战略业态产品图谱,并通过数字化技术固化产品,形成动态迭代的产品管理机制,支撑业务场景的快速适配;在项目经营管理上,构建项目经营管理数字化模型及运行方案,从调研规划、模型搭建、工具优化等关键环节,构建经营监测模型,通过数字化工具重塑项目经营管理模型,提升项目运营质量和效率;在集团总体经营管理上,通过推行营销、运营、人事、财务管理体系基于数字化变革设计,构建相关模型,寻求数字化落地方案,搭建从业务到管理的数字化系统,实施各职能条线体系管控流程的调整,保障组织变革的实施和应用,提升公司总体组织效率。

公司高度关注并重视新兴技术应用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积极推动实现机器人等新兴技术在服务产业的应用端场景化落地,现已在学校等业态场景投入近百台外环境清扫机器人及巡检无人机等人机替代产品。依托公司在公建物业领先的全场景运营能力及长期数据积累,结合合作方的硬件研发与制造能力,积极探索"场景+技术"协同效应。

④模式创新:激发活力,提升效益

公司持续完善管理层及员工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的激励与约束体系,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充足动力。2024年6月公司完成第一期股份回购,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股份回购的相关议案,上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的员工持股或激励计划,发挥公司中长期激励体系对战略的牵引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城市合伙人与项目合伙人激励,将其作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在合伙人模式下,合伙团队与公司利益紧密捆绑,共同参与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有效提升了合伙团队的责任感和执行力。城市公司层面,公司综合行业及内部发展要求,升级更新城市合伙人制度,确定了北京、深圳、郑州、南京等一批城市合伙人,并顺利完成签约落地。项目层面,公司在超过54个项目中推广合伙人模式,试点项目经营效益实现较好提升,基于试点的实践经验,固化项目合伙人激励机制,总结项目合伙人激励机制操作方案、项目增值业务案例手册,试点论证有效,将在2025年更大范围内推广。

⑤投资者回报:持续提升,共享红利

自2019年上市以来连续以较高的现金分红比例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红利,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持续上升。如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6,408万元(含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的现金分红2,248万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32%。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比较上年大幅提升的同时,公司还计划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并已提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⑥服务为本:人才筑基,品质提升

2024年面对行业竞争加剧与业务规模扩张的双重挑战,公司以“缩短人才适岗周期、夯实人才供应链、激活组织文化活力”为核心目标,从人才供应链打造、培训体系升级、组织文化融合三大维度,系统推进培训与人才发展工作。报告期内,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战略导向,公司积极推动Ⅰ级项目标准化落地与标杆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第三方客户满意度95.25分,较去年提升0.57分,连续多年处于行业较高水平。高客户满意度不仅增强了客户对公司的忠诚度,也为公司的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5年度,公司将围绕四大战略推进工作:深挖客户需求打造卓越产品,多维管控降低成本,重塑经营管理模式推动数字化转型,内外协同提升经营绩效,努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1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重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根据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编制完成《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和经营实际,建立了覆盖各业务、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防范了日常经营的风险,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机制。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健全与完善。同意公司披露《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5〕8-519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及根据公司经营现状编制了2025年预算。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其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监事会会议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0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重庆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均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2024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202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长李茂顺先生代表董事会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披露。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编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根据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编制完成《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交所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5] 8-5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外部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720.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2%;利润总额14,782.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7.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93.0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79%。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在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宏观经济预期等影响因素,对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7.4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7.68万元。根据 2024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159.31万元(含税)。如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约2,248.28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红利6,407.59万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32%。

2、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及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以及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15: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0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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