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12:05:04 · 0 · 作者:admin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十一、通过了《关于提名更换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更换部分非独立董事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75,104.21万元,累计可供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2,389,446.27万元。

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按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56,800.2074万股为基数测算,股利分配总额约为329,088.03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66,854.6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1.92%,且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0,547,2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2元,共计募集资金76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9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73.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59,922.10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9.72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9,75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189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84,717,20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2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99,9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2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765.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225799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差异主要为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直营业务中心、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详见本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详见本公告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3.27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国核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国核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核电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福建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1号机组已于2024年11月首次调试发电,由于本年度该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尚无法核算该项目全部投产情况下的收益情况,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793.06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辽宁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福建漳州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江苏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形成生产能力。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核电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漳州核电站1号机组计划电量

上网电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核电上网电价政策的复函》,公司控股在运的福建漳州核电站1号机组自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未参与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电量(即计划上网电量),执行福建省煤电基准价0.3932元/千瓦时(含税)。为更好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助力电力保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核电机组满发多发。

公司控股在运的福建漳州核电站1号机组已于2025年1月1日具备商运条件。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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