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9万股。这一举措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相关权利。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资格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8,750股。同时,鉴于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对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50股。两者合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000股,即14.9万股。
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30,565,250股变更为1,030,416,2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030,565,250元减少为1,030,416,25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债权人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2025年4月29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还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额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同样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智巷7号日月星座大厦20楼,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9:30 - 11:30;13:00 -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且需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联系人为王烨、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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