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25日的一系列动作引发市场关注。当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回购价格调整历程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7.06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6.95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
根据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鉴于公司预计先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进行本次回购注销,若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将进一步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价格12.71元/股,V为每股的拟派息额0.10元,调整后的价格P为12.61元/股。即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均从12.71元/股调整为12.61元/股。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源于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对1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9.77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为37.86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数量为11.908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均为12.61元/股。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6,276,879.70元。
程序进展
从程序上看,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25日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还需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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