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相关公告,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顾
2023年8月8日,新大洲控股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亦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8月9日至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公示,8月24日监事会发布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9月12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获授权办理相关事宜。当日,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1月1日,公司披露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11人,登记数量980.75万股,授予价格1.28元/股 。
2024年6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月16日,公司披露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6人,登记数量545.00万股,授予价格1.28元/股。
回购注销详情
- 原因:依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此次因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故而进行回购注销。
- 数量: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3.25万股,涉及17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11人,回购注销980.75万股;预留部分涉及6人,回购注销272.50万股。
- 价格: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 资金: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604.16万元及对应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新大洲控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除尚需取得股东会审议批准外,还需按规定及时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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