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回顾该股权激励计划,自2021年11月16日起,历经多道审批程序。当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多项与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随后,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公示,并于2021年12月27日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此后,在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4日、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9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7月27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7月12日以及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与监事会会议,对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权益数量、回购注销、解除限售等多项事宜进行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此次回购价格调整,主要源于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2024年9月9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2元(含税),该方案于2024年10月16日实施完毕。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92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计划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7.65 - 0.332 - 0.592 = 6.73元/股。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7.65元/股调整为6.73元/股。
爱玛科技表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后也认为,爱玛科技就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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